谢谢大家的观点~总结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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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点0(也是我和DM都早有共识的):根据规则,使用魔法物品不属于使用物件(因此就非魔法物品中哪些属于使用物件展开讨论)。
观点1(4):可以丢灯油,强酸,火胶这类非魔法物品,正常按照物品描述中的发挥效果(相当于1动作被快手缩减为附赠动作)。
观点2(2):还是应该以DM的判法为准,规则的确含糊不清。
观点3(1):使用灯油,强酸,火胶时,统一造成临时武器伤害(d4)。
——然后六楼的观点——
这个我们是有共识的,因为它不需要攻击鉴定,也没有在物品中额外描述视同临时武器,类比铁蒺藜和滚珠,给武器涂毒。
所以针对第一个观点,DM的一个质疑是既然它在物品描述中视为临时武器,那它就和投掷飞镖等轻小武器在扮演上没什么不同,而快手既然不能投掷武器,也不应该能够投掷这类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