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天是做V雜誌的嗎?這雜誌我每期都追,很能拓展思維……
事實上,開團跑團也是可以盈利的,因為如我之前提過的,每個模組,規則書都是有人製作并通過玩家實際測試的(卷首感謝表),就算玩家是基於愛好義務來參與,寫本子的作者總是要收錢的吧?這也是收入啊,另外說誇張些,我想再提一下龍槍二人組和水野良,他們不正是歌而優則影的典型嗎?名利雙收了啊,爲什麽說跑團開團的就一定賺不到錢呢?
WOD那是按SCENE,STAGE來劃分的(這本身就很有舞臺味兒),這正好對應你所說的分鏡表。事實上即興扮演的實例并不稀缺,比如前面提到過的某流派的代表,馬龍白蘭度,國內的張藝谋是另外一個“崇尚自然”的典範,他拍電影用的膠片是偏多了些,事實上我臨時想到的幾個自由散漫的導演用的膠片量都很多……
ST的部份,我仍舊堅持說書人的翻譯,因為ST的本質目的還是TELL A STORY,A GOOD STORY(前面幾頁有ST宣言),我覺得應該把重點放在說書而不是敘事上才對
舞臺劇和戲劇的意見,恕我不能贊同,因為WOD的敘事手段就是舞臺劇啊,比如靈眼LARP後面跟的字樣就是劇場,老版惡魔團開場第一章介紹就是驚駭世俗的舞台劇,如果舞台劇不是表像,那麼什麽才是呢?關於戲劇方面,我想以莎翁的劇本為例就可以說明了,演員可以即興發揮(而不是創作),每個演哈姆雷特的演員都有自己的風格,但依舊還是要循著劇本進行
ER,我到現在仍舊不能理解你所說的RPG玩家的RP究竟是什麽,可有一個稍微詳細的定義,并能與表演顯著相區分嗎?
恩我必須要承認,我卡在不知道什麽是RP那裡很久,最後決定乾脆放棄扮演,只談表演,到現在我仍舊很難再進一步,因為根本就想不出來除了表演外還有什麽方便的說法能規範化扮演這個問題,如果這個問題得不到解決,我就根本無法前進